第三十二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设监事会,成员较少的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行使监督理事会执行成员大会和成员代表大会决定、监督检查集体财产经营管理情况、审核监督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状况等内部监督职权。必要时,监事会或者监事可以组织对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进行内部审计,审计结果应当向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报告。“解决农民工薪资问题,关乎百姓冷暖。”6月19日,襄州区检察院检察长胡芝春介绍,近年来,该院采取“三联三通”工作法,通过上下“联网”、内外“联接”,促进“联防”共治,积极化解因农民工讨薪等劳动争议引发的社会矛盾,绘就劳动争议化解的新“枫”景。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