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强调,要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健全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加强对宪法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强化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监督,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确保各国家机关依法行使权力,确保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实现。各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切实履行好各自监督职责。代表建议也是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渠道。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结束后,全国人大常委会便“试水”推行重点督办建议工作机制,并于2005年正式施行。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