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起草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正确处理以下四个关系:一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与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关系。《解释》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同时,贯彻“过罚相当”原则,规制高额索赔行为,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二是保护维权行为和惩治违法索赔的关系。《解释》充分保护消费者维权行为,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和监督作用,让“舌尖上的安全”更有保障。同时依法惩治违法索赔,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三是统一规则与依法裁量的关系。《解释》坚持以生活消费需要为支持购买者惩罚性赔偿请求的条件,统一裁判尺度。同时明确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实现公正裁判。四是民事审判与行政监管和刑事打击的关系。《解释》专门就线索移送、司法建议等民事审判与行政监管、刑事打击的衔接机制作出规定。援藏干部吴志跃做出了回西藏创业的选择。2015年,吴志跃开始创业,到江孜从事农产品加工销售。援藏时,吴志跃经常去村民家走访。群众对他的热情、对农业种植的朴素感情,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离开西藏,我能为这里留点什么?”虽然在任上做了许多工作,但是回到上海,每次想到这个问题,吴志跃都觉得自己做得还远远不够。如今,他开办的公司每年都会从江孜收购青稞进行加工,带动当地群众增收。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