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扎实推动人民群众和企业可感可及的改革。按照三中全会的部署,要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完善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支付保障机制,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有效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稳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增强居民消费能力和意愿。完善扩大消费长效机制。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机制,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健全政府投资有效带动社会投资体制机制,形成市场主导的有效投资内生增长机制。完善促进机会公平制度机制,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畅通社会流动渠道,营造勤劳致富环境。我国宪法明确规定,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不是“补充”。司法机关应当审慎对待每一个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充分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如果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在经营中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让其付出相应代价,但是“稳企业、保就业”应当在依法办案的同时,注重尽量不要让这个企业垮掉。对于民营企业来说,企业负责人很关键,如果不审慎对待,可捕可不捕、可判实刑可判缓刑,捕了、诉了、送进监狱,这个企业很可能就会垮掉,影响几百人甚至上千人的就业,还会影响当地的发展稳定。依法不捕、不判实刑,在依法办案前提下,采取从宽的办案方式,同时严格对企业进行依法治理、管控,是现代治理的有益探索,检察机关在组织试点。我们希望能够建立起与企业合规制度相融的检察工作制度,以丰富的检察实践,助力刑事追诉立法、司法、执法不断健全完善,适应经济社会更好、更稳、更高质量发展。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