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规定,实施间谍行为,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给予奖励。在境外受胁迫或者受诱骗参加间谍组织、敌对组织,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及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机构如实说明情况,或者入境后直接或者通过所在单位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如实说明情况,并有悔改表现的,可以不予追究。一旦被境外间谍组织或间谍组织代理人利用实施了间谍行为,应当主动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争取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中新社福州7月24日电 (记者 龙敏)福建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24日在福州表决通过《福建省闽台关系档案保护条例》(简称“条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