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发展以高技术、高效能、高质量为特征的生产力”“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机制”“引导新兴产业健康有序发展”。《通知》要求,次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前一年度基金清算。同时明确,医疗机构不得将DRG/DIP支付标准作为限额对医务人员进行考核或与绩效分配指标挂钩。鼓励通过基金预付缓解医疗机构资金压力,各地可根据基金结余情况向定点医疗机构预付1个月左右的预付金。《通知》要求今年9月底前对2023年以前按照协议约定应付未付的医保基金开展全面清理。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