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的讨论,让法、理、情越辩越明。听证员评议后一致认为,该服饰公司虽为小微企业,但多年来经营状况良好。桑某认罪认罚,补缴了全部税款,并按照检察建议逐步完善公司管理制度,建议检察机关对桑某及其公司作相对不起诉处理。作为复旦大学诉讼法学博士,胡巧绒也是最高检检察教育培训讲师团成员,围绕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的受理、审查和监督这一主题,她认真梳理民事诉讼监督规则和行政诉讼监督规则的区别,形成了2万余字的讲稿,曾赴西藏、河南、山西等地开展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业务培训。因此,也有不少同仁亲切地称她为“胡老师”。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