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张先生在乐山市中区某4S店购买了一辆新能源电动汽车,已行驶41000公里,因电机有异响先后更换了2次电机后,再次出现异响,消费者认为车辆有质量问题。2024年6月19日,消费者向乐山市中区消委会城南分会投诉,要求退车或换车。受理投诉后,工作人员核实消费者购买的新能源汽车价值114412元,分别于2024年3月24日、6月13日出现电机异响,更换驱动电机。6月18日再次出现该故障。经当地消委会多次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某4S店为消费者办理了退车退款。短暂的言语交流后,姜女士情绪激动不听劝,转身义无反顾往江心去。乌云下压,大雨将袭,眼见轻生者一步步远去,冲锋舟受阻于滩石,堡镇派出所民警袁雨雷系上救生绳,把绳的另一头递给同事后,踩过高低不平的石头,淌进江水,半走半游追赶姜女士。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