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我国首个针对生态保护补偿的基础性、综合性行政法规《生态保护补偿条例》正式施行。今年4月,《江苏省海洋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办法(试行)》先试先行,以海洋水质变化情况为评价依据,分类确定补偿标准和核算方法,按照“保护者受益、损害者赔偿”的原则,采取省、市两级双向经济补偿的方式,发挥省、市互相监督鼓励作用,推动开展地方海洋生态补偿创新实践。北京海外联谊会会长杨晋柏致辞表示,希望总会在京港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下,积极融入国家新一轮改革开放大潮,不断取得新成绩、实现新作为,成为推进“一国两制”生动实践的有生力量、促进京港高水准合作的重要纽带和团结爱国爱港力量的有效平台。(完)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