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利之辨”是儒家学说的核心内容之一,孟子“义利之辨”蕴涵着共同体的实践准则,指向了“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眼前利益与长远发展”“局部利益与整体和谐”等不同分野,彰显了中华民族重视道义的优良政治传统。其次,由“圣人与我同类”,做出了“人皆可以为尧舜”的价值宣言。孟子以“仁者爱人”的理念,打消人们视凡人与圣人不同类的疑虑。在孟子看来,凡、圣之间的共性体现在人类天生所持有的口耳目鼻之欲,但却不能将之视为根本属性。个体生命应将德性当作“性”,而不是把“圣人与我同类”的“类性”(生物本能)当作“性”。个体生命完全可以将“口耳目鼻之性”转化为“仁义礼智之性”,而这种转变依赖的是“同然之心”。孟学本质为心学范畴,“人禽之辨”的精髓与核心是“性善”,突出了君子的“仁爱之心”。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