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3+4”多元化解机制。积极发挥中心、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优势,加强人民调解员与“百姓说事点”信息员、“一社区(村)一法律顾问”、行业性和专业性调解组织、个人调解室四方力量的有机融合,有效整合解纷资源,全面构建协作联动机制。清华大学公诉人班硕士研究生、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检察院检察官刘强:为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最高检最近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中,对一些涉诉企业作出了相对不起诉的决定。关于单位犯罪的相对不起诉制度,检察机关未来还有哪些探索,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大局作出更大的贡献?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