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80年代初,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建立,承包经营权同集体土地所有权分离,调动了农民劳动积极性、生产经营自主性,农业生产效率大大提高。但随着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已成必然趋势。如何进一步释放农业生产力、提升农业竞争力?西安铁检分院抽调两级院骨干力量组成专案组,经过资料收集、走访相关部门、开展现场勘察、召开联席会议等一系列工作,依据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作出的司法鉴定报告,对李某等5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最终,法院判决5名被告赔偿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土壤修复费,支付惩罚性赔偿金及鉴定费用等共计41万余元。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