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数字人涉及的法律问题主要是专利权、著作权以及肖像权等问题。”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精武解释称,首例涉虚拟数字人侵权案中,将虚拟数字人按照人物形象、相关视频等进行区分,分别认定为美术作品、视听作品、录像制品等,因此,在目前的法律体系下,虚拟数字人不被认定为民事主体。这条视频显示于6月23日发布,发布者司马先生受家人所托,希望找到自己爷爷的亲兄弟,但是他只知道其爷爷的兄弟约60年前从部队转业到了兵团工作,目前是否在世并不清楚,而且也只记得叔叔的老伴儿祖籍为河南郸城,但是姓名也不记得了。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