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服湛江市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李海玉已向广东省检察院提出申诉。2021年9月,广东省检察院回复称,经审查,该申诉符合受理条件,该院依法受理且申请调卷,该院将在收到调卷材料后移交具体办案部门办理。10月26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樊玥聪处获悉,他与许琰玮于10月12日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10月24日,许琰玮收到该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通知称,许琰玮的申请符合法定立案条件,成都中院赔偿委员会决定立案审理。不过,樊玥聪称其目前尚未收到该通知。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