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迅速启动执行程序。乙公司表示,企业发展面临困难,无法给付所欠钱款。执行法官向乙公司陈述了其中的利害关系,阐明了拒不履行协议产生的不良法律后果以及对企业今后发展、商业信誉带来的负面影响。乙公司表示,愿意先给付部分欠款。根据实际情况,执行法官协助制定了还款方案,双方决定各退一步,达成了最终的和解协议,由乙公司给付剩余欠款。至此,乙公司及时消除了诉讼案件对企业发展的影响,甲公司也拿回了欠款,盘活了资金链,双方企业实现了“双赢”。“您儿子儿媳一直都愿意把钱给您,就是担心您一个人拿这么多钱不安全,您要多与亲人沟通,不要什么都憋在心里……”今年4月中旬,在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黄花甸人民法庭法官孙璐的劝说下,当事双方都几度哽咽。调解室里,最终传来双方的笑声,儿子儿媳主动归还母亲3万元钱,老母亲当场撤诉。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