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9日,隋某某(男,17周岁,系高一学生)陪同父亲隋某甲就诊时因排队问题与两名被害人发生争执,殴打该二人致轻伤,后双方当事人和解。鉴于隋某某系未成年在校学生,具有自首、赔偿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2022年6月24日,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检察院对隋某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六个月。因隋某某在考验期内认真接受帮教,积极悔改向好,遵守法律法规,2022年12月24日,检察机关对隋某某作出不起诉处理。人大代表积极链接各类社会资源,持续跟进对隋某某的精准帮教,深入参与对其父母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2023年9月,隋某某顺利考入大学。“听到农业基地成立的消息后,庞比村村民很有热情,纷纷报名参加培训。”王刚介绍,从土壤培育到播种育苗、从水源灌溉到培土施肥,从病虫害防治到采摘技巧……项目团队为村民进行了系统的蔬菜种植技术培训。“经过2至3个月的学习,顺利收获一垄垄蔬菜,让村民们都很有成就感。”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