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射频治疗仪类产品有关要求的公告(2024年第84号)”及相关解读。公告显示,已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原注册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原注册证在2026年4月1日前到期的,注册人可向原审批部门提出原注册证延期申请,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26年3月31日。这意味着,家用射频美容仪纳入“械字号”管理的新规将延期两年实施。“立即停船,接受检查!”违法船只刚刚开动,“一江三省四警”长江联合执法队10余名队员便犹如神兵天降,这是“一江三省四警”警务协作机制联合执法队夜间打击非法采砂的一幕。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