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讯过程中,刘磊交代骗取钱财的起因竟是因为对方未告知自己真实姓名,认为自己先被骗的,要进行报复。然而,刘磊自己的身份也是虚假的,他没有固定工作,仅在工地打过短工,所谓的承包工程、出国治病乃至出事被抓等情节,皆是编造的。诈骗所得的48万元,在10年间被他用于买彩票、赌博,挥霍一空。犯罪嫌疑人胡某鑫(已死亡)系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领导者之一。2008年以来,孙某程(已另案判刑)、胡某鑫等人共同出资1000万元,带领史某和、涂某辉(均已另案判刑)等人到澳门赌场开设账户,从事“洗码”业务,并多次邀集江西商人徐某平、何某强等人赴澳门赌厅赌博,场均输赢数百万元,从中攫取巨额经济利益。2014年胡某鑫死亡,孙某程等人通过史某和的澳门“洗码”账户,向胡某鑫妻子陶某英的银行账户转账共计1500万元,分配澳门“洗码”业务的违法所得。案发后,公安机关冻结陶某英银行账户。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