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提及,沧源佤族自治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提交虚假材料用以申请注册“沧源黑蜜”地理标志商标的行为属《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五)项所列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七条之规定。2024年9月6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沧源佤族自治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该中心收到告知书后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王先生平时工作忙,很难请假,9月13日好不容易请假从银川赶到盐池县车管所,准备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窗口工作人员查询发现该车已达到报废标准,但因王先生2018年在吴忠市车管所办过“锁定”业务,该所无法为其办理相关业务。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