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平塘县检察院到案发地对此案召开公开听证会,并邀请部分村民代表参加,听证员一致同意对罗某谊、赵某权作不起诉处理。同日,平塘县检察院对二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根据行刑反向衔接要求,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建议公安机关对二人作出行政处罚。公安机关采纳检察意见,对罗某谊、赵某权作出行政拘留五日,并处以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当前,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人们的生活压力与日俱增,家庭暴力也呈现出多样化和持续化的特征,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检察机关在妥善办理相关案件的同时,也在积极加强与有关方面协作,共同完善社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预警分析、社区调解等制度,以预防为主,调解为先,争取将家庭暴力化解在形成之初,解决在萌芽状态,促进社会治理。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