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本案的现有证据无法形成紧密、闭合的证据链条,未能排除合理怀疑,认定易某华构成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检察院决定维持对易某华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湛江市检察院湛检六部刑不诉(2021)Z1号的不起诉决定书处理适当。李海玉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检察院不予支持,现予审查结案。
@联系我们
-应用内反馈:「我」-「右上角菜单」-「设置」-「反馈与帮助」
客户24小时在线服务
九游会体育官方网站2023更新内容
运用全新的功能,让使用更加安全便捷
网友评论更多
992尹睿娴g
一个菠萝教会女儿受用一生的东西
2024/10/30 推荐
8054屠翠莺60
这件事,这些人,必须严管!
2024/10/29 推荐
50范蕊琬eu
欧盟再次延长对俄经济制裁
2024/10/28 不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