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等到团圆这天,陈某夫妻俩早早地等候在元坝派出所门口,当警车驶入派出所院内,夫妻俩满怀期待地跟了进来。陈三妹下车了,在王警官的介绍下,陈三妹看到了自己的父母,母亲黄某见到陈三妹,眼泪瞬间充满眼睛,“你和我大女儿长得太像了,你是我的女儿,妈妈对不起你”。此时的陈某站在妻子后面两米处,见到健康完好的女儿,他不敢相信自己的女儿真的回来,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说不出一句话,想靠近女儿,却又不敢上前。短暂的问候后,民警建议陈某夫妻俩带女儿回家吃饭。不善言辞的父亲陈某将女儿的行李全部带上,带着妻子和女儿,回到了他们温暖的家。饲养宠物造成他人损害,不仅包括撕咬、抓挠致人损害,还有一种“无接触式”伤害。犬只因其自身的体貌外形,在靠近他人时的行动轨迹、吠叫、闻嗅等行为,在特定情况下也可能引起他人恐慌进而产生身体受损。近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下简称重庆市五中法院)二审审结了这样一起“无接触式”的宠物伤人案件。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