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一开始决定规划的厝地就是60多户,后来因村民与村小组对厝地处分的结果产生冲突才退了30户的厝地金,最后造成60多户均建了房子,也即是说其犯罪故意就是非法出卖60多户房子的面积并造成了该占用结果,其后虽然退回厝地金和阻止村民建房并不影响该事实的认定。在案证据中收款收据是收取了27户各1.8万元,收取7户各6000元,共计52.8万元,从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认定本案的犯罪数额为52.8万元。全面构建城市路网。“一横一纵”快速化改造工程全面推进,北清路完成总工程量的62%。“五通五畅”主干路加快实施,定泗路、回南北路建设稳步推进,中东路计划年内投用,太平庄北街、太平庄中街和建材城东侧路计划年内完工,分别完成总工程量55%、55%和42%左右。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