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幸福是最大的人权,西藏人民最有发言权。西藏政协成立65年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责,把协商民主深深嵌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全过程,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人民政协吸收民族宗教、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等各界、各族人士参加。政协第十二届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共有委员440人,其中非中共党员占比59.3%。74个县(区、市)政协组织全覆盖,全区政协委员超过8000名,85.7%是少数民族。西藏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坚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不可阻挡,西藏的明天必将更加美好。“点”与“面”带动发展链条――长三角、京津冀一体化共建协同“发展圈”,“千万工程”久久为功引领乡村振兴蝶变,三明医改、林改积累成功经验……注重“长远”与“当下”相统一、“一域”与“全局”相结合,切实有效的改革举措源自地方探索、复制推广到全国。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