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文章介绍,为保障财政惠农工作不间断,南宁市财政局会同各县(市、区)加强对乡镇财政所进行工作指导,一方面要求乡镇政府提前派专人进驻财政所跟班学习,提前熟悉相关业务,保障惠农资金及时发放,同时做好后续工作有效衔接。截至2024年7月,全市发放中央耕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共计4.55亿元,发放率99.92%,惠农补贴资金发放业务未因财政所改革而中断。另一方面要求县级财政部门全面梳理财政所涉及发放的惠农资金种类,进一步优化发放方式和发放主体。以南宁市青秀区为例,明确将稻谷生产补贴(含双季稻补贴)等部分惠农补贴由原先财政所发放改为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发放,确保财政所撤销后惠农资金发放工作正常运行。中山某企业因工程款不到位,拖欠施工人员工资,执法部门对其作出顶格处罚,企业负责人称其已对拖欠的员工工资支付完毕,请求复议机关酌情从轻处罚。受理申请后,行政复议经办人考虑到企业属于首次违法,且确已积极完成整改,引入调解程序将更有利于化解矛盾。5月14日,在中山市行政复议机构主持下,企业和执法单位签订了《行政复议调解书》,执法单位同意对企业从轻处罚,这是中山市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成立后,制发的首份行政复议调解书。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