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在办理环境资源类案件,尤其是涉耕地类案件过程中,坚持“刑事打击+生态修复+社会综合治理”办案理念,创新构建“检察+碳汇”办案模式、“一行动一清单”工作法,先后办理了一批具有开创性、示范性、引领性的典型案件。同时,他们积极探索完善“四大检察”融合办案、司法确认、财产保全、“检察+碳汇”、劳务代偿等工作机制,与多部门联合成立了“生态司法林业碳汇教育实践基地”,助力实现“双碳”目标与经济高质量发展。“这是党中央总结新时代以来全面深化改革重大成就作出的重要判断。”他表示,这些历史性成就的取得,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