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五)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检察官惩戒委员会,从专业角度对检察官的司法责任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承担检务督察工作的部门经调查认为检察官存在违反检察职责的行为,需要追究司法责任的,报检察长批准后,提请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审议。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审议后,提出构成故意违反职责、存在重大过失、一般过失或者没有违反职责等审查意见。检察官惩戒委员会提出审查意见后,人民检察院应当依照相关规定作出是否予以惩戒的决定,并给予相应处理。2020年,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导下,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国首创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制度,即法院在审理生态环境案件中聘请生态科学领域专家,作为审判辅助人员中的司法技术人员,全程参与案件审理,并重点针对环境损害程度、生态修复方案等核心要素给予技术支持。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