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至11月,李某某作为T公司营销部副部长,安排王某某联系胡某某所在公司,撰写H公司产品使用低劣配件的虚假负面文章20余篇,经李某某、王某某审核后,通过自媒体在互联网上发布。文章发布后,李某某安排王某某联系他人编写负面评论,经王某某等审核后,组织“网络水军”进行发布,并通过互评、点赞等方式保持热度。声明还称,今年以来,边某某多次违反公司管理规定,包括旷工(含整日不在工位)、虚假考勤、在部门群公然拒绝参加投研例会、多次穿着吊带衫上班违反公司着装管理规定等。公司发现边某某在工位上私自安装监控摄像头,持续严重侵害公司和其他员工的合法权利及隐私、商业秘密。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