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主要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统管模式’、新型主体‘托管模式’、专业队伍‘专管模式’,推进投资、建设、运营、管护一体化发展。”赫山区农田建设服务中心主任高明光介绍,对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经营的,由其作为管护主体,村委会与其签订管护协议,并将管护落实情况作为后续优先流转土地的重要指标。此外,湖南部分县市还引入保险公司,对完工5年内的工程质量问题提供理赔。“今年上半年新收涉企纠纷7320件,较去年同期减少15.39%。”杨铭介绍,黄埔法院通过分析近7万件审判执行案例中的企业高频涉诉类型,从人员管理、风险防控、纠纷化解等维度,在企业生命全周期框架内,对知识产权保护、合同审查、规章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高法律风险和一般风险防范举措进行详细说明,并结合涉企纠纷的共性规律,对涉企纠纷风险问题发出预警提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