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继在全国创先建立粤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制度后,广东省司法厅再推新举,积极推进在前海深港合作区开展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试点,出台管理办法,开展政策宣传推介,支持深圳引入境外优秀律所设立代表机构,积极推动试点落地。稳妥推进港澳律师粤港澳大湾区执业试点工作,加大港澳律师人才引进力度,配合司法部完成试点工作评估。为充分发挥大湾区律师作用,连续3年举办执业推介会,推荐其加入商贸部门调解员库,不断提升其社会知晓率。目前有460多名港澳律师取得大湾区律师执业资质,在内地100多家律师事务所执业,实现了大湾区内地九市全覆盖。“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面对人民群众新期待,必须继续把改革推向前进。”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