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指控称,2002年下半年至2023年8月,被告人孙志刚利用担任湖北省委常委、秘书长,安徽省委常委、副省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贵州省委副书记、省长,贵州省委书记,贵州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第十三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推进项目、认购股份、承揽工程、房地产开发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8.13亿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孙志刚的刑事责任。各督察组既关注长江经济带流域性整体性问题,以及生态环境共性问题,也找准各省(市)突出问题,坚持动真碰硬,深入一线、深入现场,查实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有关省(市)将督察作为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容,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大力推动整改落实。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