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深化“繁简分流”改革,推进全部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和执行实施案件的立案、审判、执行全流程网上办理;积极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独任制等机制,5年来商事案件审判、执行案件平均用时分别压减20%和60%。意见提出,对检察官助理实行分阶段培养训练。从事法律工作达到一定年限、业务能力较强、工作业绩较为突出、拟作为检察官人选的人员,可以作为高阶段的检察官助理进行培养训练,全面参与需由检察官亲自承担的各类办案事项,为将来遴选担任检察官后独立承办案件做好准备。经检察长批准,高阶段的检察官助理在协助检察官出席法庭时,可以在检察官就主要事实和法律问题发言后,辅助进行举证质证、补充发表出庭意见、参与法庭辩论。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