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湘潭市岳塘区,某企业因未对收集的厨余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受到城管执法部门行政处罚。岳塘区司法局会同岳塘区法院、检察院,邀请相关业务专家,专题研讨这一行政处罚案件,依据相关规定并结合案件情节建议对涉案企业予以减轻处罚。这是岳塘区司法局创新完善包容审慎柔性执法监管方式的一个缩影。对“多次盗窃”行为是否以盗窃罪论处,要综合考虑盗窃的对象、方式以及已经取得财物数额等情节,纵观李某的犯罪动机、目的、手段、金额及危害后果,其行为符合刑法第十三条“但书”规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检察官分析道。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