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决定》明确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二〇三五年,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为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奠定坚实基础。今年2月,鞍山中院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鞍山监管分局、中国人民银行鞍山市分行、鞍山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分别发出《关于完善信用卡监管举措维护金融安全的司法建议书》《关于推进网签备案和预告登记联动办理、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管、多渠道化解建设工程领域矛盾纠纷的司法建议书》。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