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非琼1996年9月参加工作,生前系清原满族自治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三级高级检察官。他因长期坚守办案一线,积劳成疾,患白血病医治无效,于2022年12月17日去世,年仅49岁。今年1月,他被辽宁省委追授为“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7月,辽宁省委书记郝鹏对潘非琼先进事迹作出批示,号召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向潘非琼同志学习。2022年8月10日,谯城区检察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通过调取书面材料、实地走访村干部、询问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现场勘查等方式开展调查。亳州市谯城区水利局多次责令村集体组织纠正违法行为。因光伏电站属于国家产业扶贫项目,不宜直接拆除,需要由属地镇政府妥善解决。2022年9月14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七条、第二十二条规定,谯城区检察院向十九里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防洪义务,将妨碍河道行洪的光伏电站移出马寨村涡河河道管理范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