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一庭党支部副书记、副庭长韩梅说:“近年来,我们联系社会各类调解组织,发挥多元力量,共同发力开展诉源治理工作。这项任务非常艰巨,只有抓在源头,抓在基层,抓在苗头,抓早抓小,才能抓住解决纠纷的最佳时机,才能更加有利于百姓安居乐业,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二)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本案案发后,杨某甲不愿追究高某某刑事责任,而杨某乙时年仅八岁,年幼无法行使告诉权利,检察机关认定该案属于法定“被害人没有告诉能力”的情形,应当按照公诉案件处理,建议公安机关以高某某涉嫌虐待罪立案侦查。2023年3月23日,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案件办理期间,鉴于杨某甲长期在外务工,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经征求杨某乙本人及其生母刘某意见,办案机关指导杨某甲签署变更与刘某的离婚协议书,将杨某乙交由刘某抚养。目前,杨某乙已跟随刘某到外地居住,生活、学习恢复正常。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