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份,罪犯邹进军购买胶装机、切纸机等印刷设备和原材料,租用新化县洋溪镇高铁新村一门面进行盗版书籍印刷。邹进军在未取得相关授权的情况下,用邹某娇的身份信息在拼多多注册网店销售盗版书籍。经查,自2022年5月至2023年5月,罪犯邹进军销售非法出版物7152册,销售金额共计288163元,非法获利21000元,其中部分出版物被鉴定为非法出版物。2023年10月8日,邹进军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退缴违法所得21000元,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处邹进军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一千元;追缴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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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满贞芸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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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77鲁苇心822
佛罗里达人不是吃素的,谢谢
2024/08/18 推荐
859苗豪雄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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