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以土地集体所有为基础,依法代表成员集体行使所有权,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区域性经济组织,包括乡镇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习近平主席此访不仅对中哈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对上合组织发展、增强上合组织国际影响力也意义重大。”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国际大学校长伊尔萨利耶夫说,上合组织的影响力与日俱增,经济潜力巨大。“上合组织正在应对更多全球性问题。当前,国际形势动荡、冲突层出不穷,上合组织在协助化解地区矛盾中发挥重要作用。”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