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由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立案侦查。2022年11月16日,朝阳区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对王某某、张某提起公诉。同年12月23日,朝阳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二万元;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一万元。二被告人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谋好社会治理后半篇文章,护航企业发展。检察机关在办理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案件中,要注重及时发现案件背后的制度漏洞。通过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打造数字检察监督大数据模型,加强刑事检察监督和诉源治理工作,从治已病到防未病,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