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册亨县志》记载,清同治六年(1867年),秧佑村以碑刻形式立有村规民约。当时由乡绅杨文祥起草“八条不准”和“九条定例”,交由全体寨民众议修改后刻入碑石立于寨中,世代遵循至今,成为秧佑最初最古老的“村规民约”。(47)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价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域全类型、统一衔接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制度。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管理制度体系,完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和资产保值增值等责任考核监督制度。完善国家生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编纂生态环境法典。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