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内出境赴境外犯罪窝点累计时间30日以上”,应当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加入境外犯罪窝点的时间起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加入境外犯罪窝点的确切时间难以查证,但能够查明其系非法出境的,可以以出境时间起算,合理路途时间应当扣除。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明出境时间的,可以结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踪轨迹等最后出现在国(边)境附近的时间,扣除合理路途时间后综合认定。合理路途时间可以参照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所需时间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路途时间提出合理辩解并经查证属实的,应当予以采信。四川泸县是千年古县,是“龙文化之乡”“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长期以来形成了以“龙舞、龙桥、龙雕、龙舟”等为代表的龙文化体系,是中华龙文化的重要传承地。泸县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以高质效司法办案推动当地文化遗产保护,护航中华传统龙文化得以传承、发扬。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