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赖某某因订购了新能源汽车,欲在其所有的三明市某新村负一层车位安装充电桩,故向小区物业公司厦门某物业管理公司三明服务部要求出具同意其安装充电桩的相关证明。厦门某物业管理公司三明服务部以在小区无法满足所有电动车充电桩电表安装,对先申请的业主出具同意书存在不公,加之在地下室安装充电桩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等为由拒绝出具相关证明。赖某某遂诉请判令厦门某物业管理公司三明服务部出具同意其安装充电桩的相关证明。《通知》要求,持续精简群众企业办事环节。要求山西省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对于已经取得规划验收或通过规划核实且未进行翻修或改建的,在办理首次登记及其他相关登记时,不再对容积率、绿地率等涉及规划的指标进行审核或审查。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