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认为,杨某某利用职务便利,虚构低价课程骗取课程费,构成职务侵占罪。案发后涉案公司主动向家长提供相应课程,承担损失。鉴于本案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被害单位损失并取得谅解等情节,经公开听证后,听证员一致同意拟对杨某某相对不起诉意见。2024年9月11日,静安区检察院依法对杨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两年前起,其他年级学生便陆续来到这里开展研学活动。”据建宁县城关小学政教处主任曹志伟介绍,学校每年会组织一次研学培训,而此次则是轮到四年级的学生参与,学校期望通过此类活动,让学生们能够深入学习红色文化,同时锻炼他们的独立自主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详情